我是2003年大学毕业的,当年应聘到新天下科技有限公司(即现在的神舟电脑公司),工厂原来在深圳南山区松坪山,现在在深圳布吉坂田,记得当年进厂时交了500元押金(劳动法是不允许的,所以收据上写的是培训费,其实从来没有培训过),厂方说离职时可退回,当时急于找工作,就没有过分计较。进厂时说好每月有800元到900元,包吃住。进厂后才发现这是个黑厂,头一个月拼命地为工厂干活,以为可以多拿点钱,可是等到下个月底发工资时才发现工资只有那么一点,工资400元+加班220小时×2元/小时=840元,每月有31天就要干足31天的活,每天加班5到6小时,根本没有节假日和双休日,而且节假日、双休日和平时的加班一律2元/小时。
住宿方面条件相当差,8人住一间不到10平方米的房子,而且还要扣水电费。伙食也相当差。吃不好,睡不香,工作时间长,体力严重透支。在工作方面也看不惯公司把旧的用过的电脑主板、显卡翻新当新的产品出售,骗消费者。后来就提出辞职,可是公司不同意,人事部一位女同志说“要走你就走,不用来找公司,直接走就行了”。我又问她,叫公司把进厂时收的500元押金退给我,人事部另一位男同志说"公司什么时候收过你的押金”,并叫我把押金条拿出来,我把那张押金条给他,他看了看,大声地说"你不长眼睛的,这是培训费”,并把它当场撕了。当时我很生气,差点和他打架。一气之下,后来我就走了。想找劳动局,又没证据。
走了之后,我估算了一下,又损失了1200多元(500元押金+28天工资和加班费),因为公司每月的28日之后才发上月的工资。现在想起来当时的情况还心有余悸。为什么神舟电脑那么便宜?其一,劳动成本低,其二,质量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