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为最近花了十多亿,请7000老员工辞职后再竞聘上岗。此举被坊间称为试图规避新《劳动合同法》的行为,是损了夫人又折兵,名利双失的举措。
按照新的《劳动合同法》,员工的补偿金是从 2008年1月1日才开始累积计算的,之前的工龄只是在决定是否需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时才有意义,在补偿金的核算上,2008年前的工龄是没有意义的。
也有分析说是为了摒弃华为的所谓“工号文化”,由于这些人来的时间较早,工号都集中在1万号之前。其实,华为要解决工号问题,用一个重新选号的小小技术手段就可以了,何须花费十多亿呢?而且这七千人同时离职,再同时入职,工号只不过换了个号段而已,还是集中在一起的,似乎没有意义。
也有人说华为用这次行动,换回了一种能上能下的机制。其实,这种机制在新法实施前,在哪里都是合法的,而新法实施后,华为也不能违规。如果华为真的尝试这种能上能下的机制,应该选择在新法实施后,以验证华为内部能否在新法下继续行驶这种机制。选择在新法执行前来试验,可以说是毫无意义!
真的是“竹篮打水一场空”了,华为真的这么蠢吗?
华为有国内企业界水平最高的律师团队,也有国内企业界精算最强的财务团队。花费十多亿,没有换回任何可称道的结果,难道华为的决策层头脑全部短路了吗?
带着这种疑问,收集了华为公布的一些数据,进行了一些分析和推演,结果大吃一惊。也许,这次行动的真正目的,是任正非拿出了华为的最后一块蛋糕,与他情谊深重的老员工做的最后一次合法分享!
从公布的信息来看,华为经营情况至今非常良好,一直保持着增长的趋势,但是,由于竞争的压力,毛利率在不断下滑中。
根据2006年年报的数据分析:
销售额656亿,员工61000人,人均产值107.54万元;
代缴个人所得税48463万元,折算人均月纳税662元,可推算出人均薪资6800/月;
利润41.36亿,企业所得税18.5亿,可知企业所得税前利润是59.86亿。
年上交税款为74.78亿,扣除企业所得税18.5亿,相当于增值税纳税56.28亿。
以上数据可推算出华为的状况如下:
在销售额中,薪资成本占7.6%,可抵扣材料和运输成本占49.4%,研发和开支成本占24.2%,税负成本占11.4%,社保成本1.1%,纯利润6.3%。
并由此推算,2006年度,华为的税前利润率约为43%。
在新《劳动合同法》的制约下,薪资成本和社保成本将被固化并提高,这源于华为人已经是满负荷甚至超负荷工作,而新法执行下,人均产值的提升必然带来薪资和社保成本比率的更大幅度提升。
而同时,利润率却不可避免的要下滑。根据推算,华为利润率的盈亏点在32%上。意味着,如果华为的利润率下滑到32%以下,华为必然亏损。
华为的利润率从2006年的43%下滑到32%距离有多长呢?2007年的数据还没有出来,但是基于华为70%以上的市场靠的是境外,相信人民币升值的一定使得华为2007年的利润率介于40%到32%之间了。
预测2008年的人民币走势,升幅将可能达到10%,以华为70%以上海外市场计算,汇率的损失将直接拉低华为利润率的7%。也就是说,华为到2008年底,即使没有遇到其他竞争问题,他的利润率都将达到盈亏点了。
利润率的拉低,与市场占有率无关,也与销售额无关,甚至可以说,在盈亏点以下的利润率做得越多,亏得越多。
由此我认为:在律师团队和财务精算师的顾问下,华为的“辞职门”事件,不如说是一次悲壮的告别宴。可以预见的是,华为开始快速下坡了!
也许华为应该在状况恶化前上市,以将负担抛付给投机的股东,但这显然不够道德。
更合适的选择是拱手给国家控股,或可在国家税政的关怀下,延续生机。
如果必须在现行体制下生存,唯一可行的是研发和开支成本的缩减。但是研发是华为的心脏,营销开支是华为的手脚,更煎熬的是,人民币的升值不是在2008年就会结束!
还有,最好的药方是:将华为解体,分割为独立核算的技术经济联合体。以将人员薪资成本重新拟定,并将费用开支进行直接的控制!但是这样的联合体能否重新被任正非所统领,则不容乐观。
当我们随后看到华为高层和技术人员的不断离职时,我们不应该感到奇怪!